关于9201药品微生物检验替代方法验证指导原则修订草案的公示
我委拟修订9201药品微生物检验替代方法验证指导原则,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朱冉、陈蕾
电话:010-67079581、6707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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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61
附件:1. 9201药品微生物检验替代方法验证指导原则公示稿(第一次)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22年11月29日
(摘自:国家药监局药典委网站202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