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严肃查处假药“虫草肾阳丸”
2010年5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法严肃查处假药“虫草肾阳丸”,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假药“虫草肾阳丸”进行严肃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