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审评中心就拟纳入优先审评程序药品注册申请进行公示(第二十六批)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食药监药化管〔2017〕126号),药品审评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优先审评的药品注册申请进行了审核论证,于2018年1月29日起,就拟优先审评的药品注册申请及其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
(摘自:CDE网站2018-01-29)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食药监药化管〔2017〕126号),药品审评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优先审评的药品注册申请进行了审核论证,于2018年1月29日起,就拟优先审评的药品注册申请及其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
(摘自:CDE网站2018-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