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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A直属机构工作动态

药品审评中心
药品审评中心发布《E2B(R2)安全性消息处理和个例安全性报告技术规范》的通知
时间: 2018-08-06 14:05 |点击次数:

  为落实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适用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二级指导原则的公告》(2018年第10号),药品审评中心陆续制定并发布了《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标准和程序》和《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标准和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目前,药品审评中心已顺利接收到申请人按照E2B(R3)或E2B(R2)传输的药物临床试验期间个例安全性报告(ICSR)。为保障在2019年5月1日之前已具备E2B(R2)传输条件,但尚无法按照E2B(R3)传输的申请人能够按规定报告临床期间ICSR,中心按照ICH技术指导原则要求,组织起草了《E2B(R2)安全性消息处理和个例安全性报告技术规范》,于2018年7月30日发布。

  附件: E2B(R2)安全性消息处理和个例安全性报告技术规范

  (摘自:药品审评中心网站20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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