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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加快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时间: 2010-10-22 10:09 |点击次数:

  10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加快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在现有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基础上,加快建成适应监管和发展需要的“一个中心、三个网络、五个平台”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

  《意见》提出,要依据现有条件和优势资源,建设以中检所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中心为龙头、国家局保健食品化妆品重点实验室为支撑、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和社会优质检验检测资源为依托的许可检验、监督检验和检测技术研究网络,形成以质量管理、技术交流、应急检验、队伍建设及信息服务平台为保障的管理系统。

  《意见》指出,“一个中心”指的是加强中检所检测中心建设,并根据需要在全国确定6~8个检验机构,承担区域性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工作。

  “三个网络”。一是建立许可检验网络,完善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二是建立以省、地(市)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和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检验机构为基础,覆盖全国的监督检验网络。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在理化、微生物、毒理学、功能学、包装材料等检验检测领域,能够满足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验、评价检验和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具备现场快速检验方法研究能力和对地(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技术指导能力;地(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在理化和微生物检验等检验检测领域能够满足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验工作的需要,具备现场快速检验能力;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应用快速检验技术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实施监管。三是建设由中检所检测中心、国家局重点实验室和具有学科优势的研究或检验机构组成的检测技术研究网络。

  “五个平台”,即质量管理平台、技术交流平台、应急检验平台、技术队伍平台、信息服务平台。

  在制度保障方面,国家局将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实验室建设指南、装备基本标准等配套文件,加强对检验机构和实验室建设的指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体系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经费保障方面,国家局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加大对检验机构基础性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切实落实体系建设各项要求。

(来源:中国医药报 20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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