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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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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审评中心调整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的通告
时间: 2012-02-11 10:48 |点击次数:

  为了更好地把握药品审评科学规律,适应国家医药卫生产业发展要求,鼓励医药企业研发创新,加快药品技术审评国际化进程,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药品审评中心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进行调整。

  机构改革工作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监管理念为指导,以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提升审评质量和审评效率的目标,紧紧围绕事业单位改革总体要求和药品技术审评工作的客观实际,调整内设机构结构布局,建立良好的审评及管理制度;强化学科间的横向联系与制约,建立审评纠错、学术监督和质量评价机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优秀干部;建立职业化、专业化的审评职务体系,推进人才队伍发展;落实好“三制一化”的各项要求,切实履行好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的职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对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的调整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技术审评机构,负责对药品注册申请进行技术审评。

  (二)参与起草药品注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我国药品技术审评规范并组织实施。

  (三)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协调省级药品审评部门对部分注册申请事项进行技术审评,并进行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为基层药品监管机构提供技术信息支撑;为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提供技术信息服务。

  (四)承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设置以下13个内设机构。

   (一)业务管理部
  
  负责审评技术资料管理、审评任务分发调度及相关督查协调工作。承担相关审评报告综合以及审评文件管理,组织开展与新药审评相关的核查、验证工作;承担主动撤回申请和超过规定时限未按要求提交补充资料等品种的相关处理工作;负责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协调技术审评工作;承担业务咨询及业务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文电、会务、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以及安全保密、印章管理、外部联络等工作。
  
  (二)中药民族药药学部
  
  负责中药、民族药及天然药物临床试验申请和注册申请的药学研究资料的技术审评工作,提出药学专业审评意见并形成药学专业审评报告。负责中药、民族药及天然药物7~8类临床试验申请、7~9类注册申请、各类注射剂注册申请、相关补充申请以及进口再注册申请的综合评价工作,形成技术审评报告,并提出明确结论意见及处理建议。
  
  (三)化药药学一部
  
  负责化学药物1~3类临床试验申请和注册申请、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申请的药学研究资料的技术审评工作,提出药学专业审评意见并形成药学专业审评报告。负责化学药物3类临床试验申请的综合评价工作,形成技术审评报告,并提出明确结论意见及处理建议。
  
  (四)化药药学二部
  
  负责化学药物4~5类临床试验申请、进口药注册申请、进口再注册申请、相关补充申请及其他申请的药学研究资料及生物等效性试验资料的技术审评工作,提出药学专业和相应生物等效性资料的审评意见并形成药学专业审评报告。负责化学药物4~5类临床试验申请以及5~6类注册申请、进口药临床试验申请、进口再注册申请、相关补充申请及其他申请的综合评价工作,形成技术审评报告,并提出明确结论意见及处理建议。
  
  (五)生物制品药学部
  
  负责生物制品临床试验申请、注册申请及相关补充申请的药学研究资料的技术审评工作,提出药学专业审评意见并形成药学专业审评报告。负责生物制品临床试验申请及注册申请、相关补充申请的综合评价工作,形成技术审评报告,并提出明确结论意见及处理建议。
  
  (六)药理毒理学部
  
  负责中药、民族药、天然药物、化学药物、生物制品临床试验申请、注册申请及相关补充申请的药理毒理学研究资料的技术审评工作,提出药理毒理学专业审评意见并形成药理毒理学专业审评报告。负责化学药物1~2类以及中药、民族药、天然药物1~5类临床试验申请、相关补充申请的综合评价工作,形成技术审评报告,并提出明确结论意见及处理建议。
  
  (七)中药民族药临床部
  
  负责中药、民族药及天然药物临床试验申请(包括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申请)的技术审评工作,提出临床专业审评意见并形成临床专业审评报告。负责中药、民族药及天然药物6类临床试验申请、1~6类注册申请以及相关补充申请的综合评价工作,形成技术审评报告,并提出明确结论意见及处理建议。
  
  (八)化药临床一部
  
  负责精神障碍疾病药物、镇痛药及麻醉科药物、内分泌用药、抗风湿及免疫药物、呼吸系统及抗过敏药物、抗肿瘤药物、血液病药物、医学影像学等化学药物以及治疗和预防用生物制品临床试验申请(包括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申请)、注册申请的临床研究资料的技术审评工作,提出临床专业审评意见并形成临床专业审评报告。负责上述治疗领域化学药品1~4类及进口药注册申请、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申请、相关补充申请的评价工作,形成技术审评报告,并提出明确结论意见及处理建议。
  
  (九)化药临床二部
  
  负责神经系统药物、循环系统药物、肾脏/泌尿系统药物、生殖系统药物、消化系统药物、抗感染药物、电解质酸碱平衡及营养药、扩容药、皮肤科及五官科药物、器官移植、外科和其他化学药物以及治疗和预防用生物制品临床试验申请(包括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申请)、注册申请的临床研究资料的技术审评工作,提出临床专业审评意见并形成临床专业审评报告。负责对上述治疗领域化学药品1~4类及进口药注册申请、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申请、相关补充申请的综合评价工作,形成技术审评报告,并提出明确结论意见及处理建议。
  
  (十)生物统计学部
  
  负责各类药品的生物统计学专业审评工作,并为相关专业技术审评提供生物统计学专业技术支持。参与临床试验申请的审评,协助临床审评部门进行临床试验数据库审查,提出生物统计学专业审评意见并形成专业审评报告。
  
  (十一)研究与评价部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心业务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业务规范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负责监督和评价审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复审工作;负责跟踪、研究国外药品审评信息并提供信息服务;承担中心出版物编印工作;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承担科研课题、技术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及相关工作。
  
  (十二)人力资源与信息部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心人才发展规划;负责中心人事、外事、工青团妇及统战工作。 负责中心信息系统的基础建设及维护管理工作;承担技术审评相关数据库的建设与维护,开展相关专业信息的整合、利用工作。
  
  (十三)保障部
  
  承担中心基建、设施场所、工作环境、车辆管理及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制订中心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中心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及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国有资产的核算与监管;负责中心经济类合同的审核。

(来源:CDE网站 201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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