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修订精乌胶囊等4个品种药品说明书
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论证和审定,将精乌胶囊调出非处方药目录,按处方药管理,百乐眠胶囊由乙类非处方药调整为甲类非处方药,同时对上述2种药品及七宝美髯丸、心元胶囊的说明书进行修订,2018年2月5日发布了有关修订事宜的公告。
附件:1.精乌胶囊说明书修订要求
(摘自:CFDA网站2018-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