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做好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的备案管理工作,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2018年2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就有关事宜进行了明确。
附件: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
(摘自:CFDA网站 2018-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