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有关事宜的通知
为做好2018年2月9日印发的《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19号)的贯彻实施工作,使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工作有序开展,2018年3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局严格贯彻执行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摘自:CFDA网站 2018-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