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器械应急审批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国食药监械〔2009〕565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修订稿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于3月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 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2021-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