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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时间: 2009-11-12 13:48 |点击次数:

  从2009年9月开始,国务院13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在10月23日召开的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电视电话会议上,13个部门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卫生部部长陈竺要求各部门认真部署,形成打假合力。

  这次会议是13个部门召开的第三次部际协调会议,也是全国一盘棋统一动员部署的会议。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邮政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分别就贯彻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部署。陈竺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作好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作好本系统整治工作的部署和安排。

  陈竺说,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宣传虚假的药品广告和药品相关的信息并通过寄递渠道进行销售,是政府监管部门遇到的新挑战、新问题,这其中既有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有部门之间协调配合问题等,靠单个的职能部门已无法完成有效的监管,必须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由工信部、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法制办、银监会、邮政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3个部门组成的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自成立以来,在部分地区已经依法查办了一些制售假药的典型案件,初步显示了部门合作的作用。

  陈竺指出,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探索和完善对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广告,通过邮政信箱、快递服务等渠道销售假药等各种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有效模式和方式,从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在会上表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倍加珍惜这次13个部门联合开展一年专项整治的重要机遇,努力工作、认真履责。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着力加强对互联网销售假药的查处与曝光,要将调查处理的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的信息及时上报国家局,国家局将在官方网站“曝光台”栏目中予以集中曝光,动员全社会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要积极做好寄递环节、进出口监管环节假药鉴定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与同级邮政、海关等部门研究建立假药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制定打击假药的具体协同工作程序,提高打击假药工作的力度和效率。

  同时,要从严审批药品广告,重点整治影响恶劣的违法广告。对违法广告及时向工商部门通报,提出处理建议,并将移送情况向社会公告;对社会影响恶劣的药品违法广告,一经发现要立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销售并责令在媒体发布更正启事;切实做好生产销售假药案件移送和查处工作,对涉嫌构成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深入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引导和教育公众自觉抵制通过寄递等非正规渠道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

  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以及北京市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北京主会场会议,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所属的省级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各省(区、市)分会场会议。

(转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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