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公告(修改稿)》意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于2016年8月19日至9月18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制药企业、医疗机构、合同研究组织和行业协会等单位以及个人反馈意见280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结合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
2017年4月10日至4月21日期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修改后的《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公告(修改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电子邮箱:luoxw@cfda.gov.cn
附件: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公告(修改稿)
(摘自:CFDA网站 2017-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