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征求第三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工作,扩大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范围,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器械注册司组织起草了《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第三批)》和《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第三批)》(征求意见稿)。于2017年5月19日至6月20日期间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1.《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第三批)》(征求意见稿)
2.《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第三批)》(征求意见稿)
(摘自:CFDA网站 2017-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