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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发布
时间: 2013-07-25 15:48 |点击次数:

  2013年,医改进入向纵深推进的攻坚阶段。为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

  《工作安排》根据国务院“十二五”医改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和主要目标,特别是对《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提出的深化医改重点任务进行了分解。

  《工作安排》共提出26项工作任务,涉及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4个方面。 其中26项工作任务是:

  1.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2.积极推进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建设。
  3.积极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建设。
  4.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5.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6.继续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7.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管理职责,做好整合期间工作衔接,确保制度平稳运行。
  8.实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9.继续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10.创新绩效考核机制。
  11.健全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
  12.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13.加大乡村医生补偿政策落实力度。
  14.基本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化解工作,坚决制止发生新债。
  15.全面总结评估国家确定的第一批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
  16.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
  17.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8.继续推行便民惠民措施。
  19.积极稳妥推进社会办医。
  20.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21.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2.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3.创新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制度。
  24.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25.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26.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

(摘自: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201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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