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保障《办法》的顺利贯彻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于2015年9月30日印发,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遵照执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自发布之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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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CFDA网站 2015-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