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药品质量,满足医疗需求,根据《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2014年11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将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事宜进行了通知。
(摘自:CFDA网站 2014-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