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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购药消费提示
时间: 2014-05-07 14:25 |点击次数: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成熟,我国互联网药品交易也在迅速发展。但是网络在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同时,也给虚假医药信息和假劣药品提供了很大的隐匿空间。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散布虚假药品信息,违法销售假劣药品,扰乱药品市场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多家部委,长期开展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为,2014年5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购药消费提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目前,经药监部门批准在网上合法销售药品的药品零售企业有184家。详细名单可以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www.cfda.gov.cn)的“数据查询”栏目中查询;对网上用绝对性语言夸大宣传的,一定要有所警惕,主动核实售药网站资质和药品批准文号,避免上当受骗;我国网上售药必须要具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目前,网上药店可以销售非处方药(即指明OTC的药品),但是不能销售“白加黑”、“新康泰克”这类含麻黄碱类的复方制剂,处方药更属网上药店禁止销售的。销售其他不是药品的保健食品等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严禁夸大宣传。此外,还提示了其他消费者须注意的问题。

(摘自:CFDA网站 20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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