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征求征求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子目录修订意见
为加强医疗器械分类管理,科学划分医疗器械管理类别,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组织对2002年印发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药监械〔2002〕302号)中部分子目录进行了修订。2014年2月8日,发布通知,就修订后的《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和内窥镜设备》、《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29眼科仪器和器具》、《6870医用软件》等6个子目录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时间截止至2014年3月14日。
相关链接:1.《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和内窥镜设备》
2.《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
3.《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
4.《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5.《6829眼科仪器和器具》
6.《6870医用软件》
(摘自:CFDA网站 2014-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