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印发疫苗生产场地变更质量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疫苗生产场地变更的注册管理,指导和规范该类变更事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疫苗生产场地变更质量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于2014年1月8日印发。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照执行。
《疫苗生产场地变更质量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对疫苗生产场地变更进行了定义,分可比性研究的基本原则、可比性研究方案设计、生产过程及产品质量的可比性研究、不同疫苗的特性分析、注解五个部分,对疫苗生产场地变更的注册管理进行了规范。
(摘自:CFDA网站 2014-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