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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健食品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的通知
时间: 2013-12-09 16:00 |点击次数:

  为加强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完善保健食品技术审评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2013年12月2日印发,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保健食品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对基本原则、试验要求和结果评价进行了明确。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等要求,根据样品具体情况,合理地进行稳定性试验设计和研究。

(摘自:CFDA网站 201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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