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DA药品审评中心发布关于已发出校核质量标准、说明书、包装标签通知品种后续处理事宜的通知
2010年5月17日药品审评中心发布通知:
根据《关于取消现行审评程序中提请申请人校核质量标准、说明书事宜的公告》相关工作要求,自5月起,审评中心不再对外发出提请修订“质量标准、说明书、包装标签、工艺确认”等文件的纸面通知,相关文件的审核修订工作将在品种的审评报告撰写时同步完成。
对于已按老程序发出纸面通知的品种(共计237个,以受理号计),仍按照既往的程序进行提交,即纸质文件径送或邮寄至审评中心管协部资料组,电子文本经审评中心网站电子提交系统提交。要求注册申请人按要求尽快完成提交工作。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网站www.cde.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