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的有关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通告2016年第87号),于2016年5月18日发布。
附件: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
(摘自:CFDA网站 2016-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