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发布关于启用《药品注册证书》《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2020版)的公告
为落实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范药品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结果证明文件式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启用境内、境外生产药品《药品注册证书》《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2020版)式样。同时,统一启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专用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附件骑缝章”。
附件:1.境内生产药品证书式样(2020版)
(摘自:药监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网站 20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