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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半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综述
时间: 2011-07-07 13:11 |点击次数:

  今年以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创新监管举措,完善相关制度,坚持科学监管,推动了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强化基本药物监管

  截至2011年5月底,全国共有2822家企业生产基本药物(不含接受委托生产),有30个省(区、市)完成了这些企业基本药物产品工艺及处方核查工作,共核查了19665个品种。针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管部门已对相关企业分别做出警告、罚款、停产整顿、收回GMP证书以及产品召回等处罚措施。

  为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从今年4月1日起,国家局对中标的基本药物企业要求实行电子监管,全国政协重点提案调研组也为此深入河北、北京进行考察,对电子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入电子监管工作也正在顺利开展。

  二、网上网下密集打假

  去年年底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了2期《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对24家严重违法网站进行了曝光。
  
  自2010年10月开展“双打”行动以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公安、工信等部门支持配合下,累计查处典型假药案件90件,涉及刑事犯罪的均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涉案总金额超过3.3亿元,捣毁制假场所和窝点169个。 。

  三、出台法规奠定基础

  今年以来,一系列法规、规章相继出台。备受各界关注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出台实施,与WHO的药品生产规范达到了一致,这为推动我国药品生产走向国际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打下了基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修订发布,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强化了药品生产企业在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中的作用,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法规基础;《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新近出台,使百姓用械更加放心。

  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是衡量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保证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手段。截止到2011年3月31日,我国31个省(区、市)都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333个地市也建立了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以国家、省、地市为基础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

  今年,国家局相关人员赴山东等地开展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调研,系统、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了我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现状,为下一步工作提出设想和计划。

  国家局还组织开展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研究,明确国家局监测机构以及省局、监测机构、监测哨点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此外,国家局食品许可司已经更名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

  四、餐饮监管打开局面

  今年以来,我国开展了强大的食品安全攻势,全国第一个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总队相继成立;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把食品安全提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国家局食品安全监管司也成立了食品稽查处,并陆续出台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餐饮单位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制度等,深化调味品、食品添加剂治理,整顿规范小餐饮。在其他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能力建设为保障、以专项整顿为主线、以风险防范为重点的餐饮监管一系列工作正逐步打开局面,打造让百姓放心的饮食消费环境。

  五、发动社会关注安全

  今年上半年,食品药品热点较多。不论是我国疫苗监管体系通过WHO的评估,新版药品GMP的实施,还是尼美舒利安全性事件、中药材硫熏事件等,都需要做好舆论引导。国家局有关部门在新闻热点问题刚刚出现时,就启动舆情应急监测,并根据事态发展随时为有关部门提供舆情专报以及舆论引导建议。

  安全用药不仅需要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也需要社会广泛了解,需要百姓大力支持。今年,国家局全面规划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力争形成品牌与长效机制。目前,“安全用药 关注青少年”科普活动已经在深圳启动;9月份,全国各地还将集中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期望通过科普行动计划的实施,把好用药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口。

(摘自:中国医药报 201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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