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3年4月24日发布《关于可降解泪道栓子等53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通知明确,在53个产品中,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有7个;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为17个;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有4个;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25个。
(摘自:CFDA网站 2013-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