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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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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
时间: 2014-09-10 11:02 |点击次数:

  为保护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受试者安全,规范临床试验审批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于2014年8月25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关链接:《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

(摘自:CFDA网站 201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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