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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

通知文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告》
时间: 2017-02-13 08:46 |点击次数: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食药监械管〔2014〕13号)及《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6年第16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试行)》(附件),于2017年2月3日发布。

  附件:医疗器械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试行)

  (摘自:CFDA网站 201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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