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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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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有效期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时间: 2017-06-05 08:48 |点击次数:

  为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加强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工作,进一步明确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要求,指导注册申请人编制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有效期注册申报资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订了《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有效期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于2017年5月26日发布。

  附件: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有效期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摘自:CFDA网站 20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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