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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

监管动态
六部门联合发布高值医用耗材采购规范
时间: 2013-01-23 10:34 |点击次数:

  2013年1月15日,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六部门联合发布《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规范》规定,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有技术准入资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必须全部参加集中采购。集中采购工作禁止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卫生部将优先把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和肺癌等20种大病涉及的高值医用耗材纳入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范围。

  《规范》明确,此次涉及的高值医用耗材主要包括血管介入、非血管介入、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电生理类、起搏器类、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眼科材料、口腔科9类。各省(区、市)组织集中采购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这个范围中确定品种,也可自主选择此范围之外的品种。

(摘自:中国医药报20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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