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就《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修订稿)》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的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修订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修订稿)》,于2016年9月30日至11月25日期间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1.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修订稿)
2.《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修订稿)》编制说明
3.关于征求意见的说明
(摘自:CFDA网站 2016-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