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第二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工作,扩大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范围,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器械注册司组织起草了《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第二批)》和《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于2016年5月19日至6月20日期间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1.《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
2.《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
(摘自:CFDA网站 2016-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