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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动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授权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药品委托生产有关事宜
时间: 2013-04-24 15:02 |点击次数:

  2013年4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复函广东省局《关于承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审批药品委托生产有关事宜的请示》,就有关事宜明确如下: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审批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国食药监注函〔2013〕14号),自2013年2月6日起,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企业提出的委托生产申请,由广东省局按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审批。此前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委托生产,其延期申请亦由广东省局按上述规定进行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受理的延期申请,仍由国家局予以审批。

(摘自:CFDA网站 20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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