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审评中心就拟纳入优先审评程序药品注册申请进行公示
根据总局《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食药监药化管[2016]19号),药品审评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纳入优先审评的药品注册申请进行了审核论证,2016年10月28日就拟优先审评的药物品种与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填写附件《药品注册申请优先审评品种异议表》反馈。
相关链接:1、拟优先审评的药物品种
2、药品注册申请优先审评品种异议表
(摘自:CDE网站 201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