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中药、天然药物审评质量和效率,药品审评中心将从2016年4月1日起在CDE网站公示中药、天然药物审评序列及审评计划,同时,对于技术审评结论为不予通过的中药、天然药物审评报告将向申请人公开,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交流,并接收注册申请人就不予通过审评结论提出的申诉意见。
(摘自:CDE网站 2016-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