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审评中心就拟纳入优先审评程序药品注册申请进行公示(第十四批)
根据总局《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食药监药化管[2016]19号),药品审评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优先审评的药品注册申请进行了审核论证,于2017年3月3日就拟优先审评的药品注册申请及其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
相关链接:拟纳入优先审评程序药品注册申请
(摘自:CDE网站 2017-03-03)
根据总局《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食药监药化管[2016]19号),药品审评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优先审评的药品注册申请进行了审核论证,于2017年3月3日就拟优先审评的药品注册申请及其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
相关链接:拟纳入优先审评程序药品注册申请
(摘自:CDE网站 2017-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