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审评中心发布《关于征求一致性评价BE研究用药品上市销售问题意见的通知》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开展以来,一些企业提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BE研究用药品能否上市销售的问题。2017年8月25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就提出的以下建议,征求行业意见:
一、BE研究批药品应能够代表商业化生产批药品的质量。
二、BE研究受试药品应不少于10万个制剂单位。鼓励企业采用商业化生产批药品进行BE研究。
三、供BE研究用商业化生产的研究药品,在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可上市销售。
社会各界如有意见,请于2017年9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反馈。
联系人:周誉
邮箱:zhouy@cde.org.cn
(摘自:CDE网站2017-08-25)